警惕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金融诈骗案通讯员 徐佳 管军 章咏 本报记者 陈锦
昨天,杭州市公安局召开打击和预防金融领域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杭州市公安机关近期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的情况,揭露金融领域涉众型案件的犯罪特点,并向广大群众提出了防范性建议。 据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一季度,杭州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43起,追缴经济损失2492.48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05名;涉众型案件和金融领域内的犯罪案件明显增多。 警方提醒: 警方表示,近期大量非法金融中介高频率地进行广告宣传,打着咨询、服务的幌子,代办信用卡贷款、代为抵押等,其间涉及了大量非法金融活动。而群众受到高息或高额投资红利回报的诱骗,极易上当参与进去,从而引发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金耀耿分析说,这些案子有着共同的特点: 其一,犯罪嫌疑人以高额利息或高额红利为诱饵,骗取他人存款、投资。从已经破获的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一般承诺以月息3分以上的高利,高的达到8分。 其二,利用自身优势,使存(借)款人对存款或投资获益的真实性深信不疑。比如,在杭州警方破获的全国首例涉嫌利用银行场地进行合同诈骗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吴某、朱某就利用了过去在银行工作中积累的客户公司资料,让企业和个人相信有这些大公司的还款实力作保障,他们甚至还把签订借款合同的场所安排在了银行客户接待室内。 因此,杭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投资大潮面前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要轻信以高息或高额红利为回报的各种投资活动,以确保自身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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